信息发布时间:2023-03-28 17:43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S229海港大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创建项目S229-KJXA-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9海港大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创建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安〔202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229-KJXA-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
2.1.2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为S229海港大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的隧道车辆信息监测与提示、隧道口边坡落石与突发交通事件监测与提示、不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的建设施工,科技兴安软件开发创建、系统升级,并包括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布线、调试、技术培训及缺陷修复。
2.1.3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玖拾柒圆(¥ 1498597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4 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
年6月5日;试运行期10天;缺陷责任期硬件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年,软件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年。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S229-KJXA-SG,主要工作内容为S229海港大道科技兴安示范路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的隧道车辆信息监测与提示、隧道口边坡落石与突发交通事件监测与提示、不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的建设施工,科技兴安软件开发创建、系统升级,并包括施工方案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布线、调试、技术培训及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其中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365bet娱乐平台_Office365版本_正规beat365app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365bet娱乐平台_Office365版本_正规beat365app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中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3 其它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系统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 时/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标最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阴市大桥南路39号
联 系 人:刘伟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邮 编:213022
联 系 人:孔维
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05
E-mail:jshtcz@163.com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2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招标人定于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 4 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
10.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10.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10.6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页边距:上下边距均为2.54cm,左右边距均为3.17cm。
(2)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1.5倍行距,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4)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10.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